Network Driver V1.2.2 for Win (Previous version)
Important Notice
- If you uninstall the driver V1.2.0/1.1.3/1.1.2 from the "Add or Remove Programs" or "Programs and Features" control panel, Yamaha software such as Studio Manager or DME Designer may not operate properly. When updating the driver from V1.2.0/1.1.3/1.1.2, uninstall the driver by double-clicking "setup.exe" for the latest driver, restart your computer, and then install the latest driver. If Yamaha software does not operate properly, uninstall and install the software again.
- The DME-N Network Driver must be installed on your computer for controlling the DME, DSP5D, M7CL, or LS9 via Ethernet.
Fixed Bug
- Fixed a problem in which the MAC address of the device was not detected in the DME-N Network Driver dialog box and the Advanced Setting dialog box under the following condition in Windows 7 / Windows Vista, when the IP address of computer was changed (such as in a change of networks) after the computer was powered on:
- One or more devices were already registered in the Target Device List.
System Requirements
授權合約&下載檔案
注意
使用此軟體前,請仔細閱讀軟體授權協議(「協議」)。您僅可依據此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使用此軟體。此為您(個人或法律實體)和 YAMAHA CORPORATION(「YAMAHA」)間簽署的協議。
下載或安裝此軟體或以其他方式供您使用,您同意接受此授權條款的約束。如果您不同意此條款,請勿下載、安裝、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此軟體。如果您下載或安裝軟體但不同意條款,請立即刪除軟體。
授權授予和版權
Yamaha 特此授予您依據隨附條款和條件,在您擁有或管理的電腦、樂器或設備上使用程式和隨附此協議並構成軟體一部分的資料檔案,以及未來可能提供您進行軟體升級的任何程式和檔案(統稱「軟體」)的權利。雖然儲存軟體的所有權為您所有,但該軟體本身屬於 Yamaha 和/或 Yamaha 的授權方所有,並受相關版權法和所有適用法規的保護。
限制
- 您不得 從事反向工程、反彙編、反編譯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軟體任何形式的程式碼。
- 您不得 重製、修改、變更、租賃、出租或散布完整或部分軟體,以製作軟體的衍生品。
- 您不得 以電子方式,從一台電腦傳輸軟體至另一台電腦,或在網路上與其他電腦共用軟體。
- 您不得 使用軟體,散布非法資料或違反公共政策的資料。
- 在未取得 Yamaha Corporation 的同意時,您不得依據軟體的使用,啟動服務。
透過軟體方式取得的版權保護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樂曲 MIDI 資料,有您必須遵守的以下限制條款。
- 在未取得版權所有人的同意時,不得將透過軟體方式接收的資料作為商業用途使用。
- 在未取得版權所有人的同意時,不得複製、傳輸或散布或為公開聽眾播放或表演透過軟體方式接收的資料。
- 在未取得版權所有人的同意時,不得移除透過軟體方式接收資料的加密,且不得修改電子浮水印。
終止
如果違反版權法或此協議條款,協議將自動立即終止,Yamaha 恕不通知。如果以此方式終止,您必須立即銷毀授權的軟體、隨附的書面文件和所有副本。
下載的軟體
如果您認為下載流程有問題,可聯絡 Yamaha,Yamaha 可允許您重新下載該軟體,前提是您需先銷毀透過先前下載嘗試取得的軟體的任何副本或部分副本。重新下載的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以下第 5 節所述保固聲明。
軟體保固聲明
您明示已同意自負使用軟體的風險。軟體和相關文件以「原狀」提供,且無任何保固。儘管本協議另行規定,YAMAHA 明示放棄軟體的所有明示和暗示保固,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和不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暗示保固。特別是,但不限制上述規定,YAMAHA 不保證軟體滿足您的要求、軟體的操作不會中斷或沒有錯誤或軟體的缺失得以修正。
責任限制
YAMAHA 的全部義務是根據以下條款允許使用本軟體。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任何其他人遭受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直接、間接、偶然或間接損害、費用、利潤損失、資料遺失或其他因使用而造成的損害、誤用或無法使用該軟體,即使 YAMAHA 或授權經銷商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YAMAHA 概不負責。在任何情況下,Yamaha 對您的所有損害、損失和訴訟原因(無論是合約、侵權或其他方式)的全部責任均不超過為該軟體支付的金額。
第三方軟體
此軟體隨附第三方軟體和資料(「第三方軟體」)。如果軟體隨附的書面材料或電子資料中,Yamaha 將任何軟體和資料標示為第三方軟體,則您確認並同意您必須遵守第三方軟體隨附的任何協議條款以及提供第三方軟體的一方,對與第三方軟體相關或由第三方軟體衍生的任何保證或責任負責。因第三方軟體或使用,Yamaha 概不以任何方式負責。
- Yamaha 不提供第三方軟體的明示保固。此外,對於第三方軟體,YAMAHA 明示放棄所有暗示保固,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和特定用途的適用性的暗示保固。
- Yamaha 不應提供您第三方軟體的相關服務或維護。
- 對您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誤用或無法使用第三方軟體而導致的任何直接、間接、偶然或後果性損害、費用、利潤損失、資料遺失或其他損害,對您或任何其他人,Yamaha 概不負責。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通知:
該軟體是「商業項目」,該術語的定義可見 48 C.F.R. 2.101(1995 年 10 月),由「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組成,這些術語在 48 C.F.R. 12.212 使用(1995 年 9 月)。與 48 C.F.R.一致的 12.212 和 48 C.F.R. 227.7202-1 至 227.72024(1995 年 6 月),所有美國政府最終使用者均應僅以此處規定的權利取得本軟體。
總則
此協議應根據日本法律解釋,不受法律衝突原則的約束。任何爭議或訴訟程序應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審理。如果因任何原因,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認定本協議的任何部分無法執行,則本協議的其餘部分仍將維持其完整效力。
完整協議
本協議構成雙方間有關軟體使用和任何隨附書面材料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所有先前或同時就本協議達成的書面或口頭理解或協議。除非經 Yamaha 的完全授權代表書面簽字,否則本協議的任何修訂或修正均不具有約束力。